Sunday, September 4, 2011

我问,我答:作家

网路照片
你在想什么?
我在想,什么是作家。

.....你...是不是脑袋有问题?
你的脑袋才有问题!

那,是什么促使你思考这个问题的?
我刚出书的时候,身边有许多朋友都说一一你就好lor,已经是一个作家了。
但,我心里头一点都不觉得我是一位作家。
当时,我对他们说,我只是出了一本书,哪有什么资格当作家。
而且,我在出书前和出书后的心情,没有任何的转变。所以书本出来后,我没有感到特别开心。
饭,要吃;水,要喝;米田共,要拉;生理上一样,心理上一样,身份也一样。

你没什么感觉,但你身边的朋友总会替你高兴吧?
替我高兴?你以为我们的环境是什么世道?
我的Facebook里头现在有300多个人,但其中有超过一半我全都不认识。
我在Facebook里头公布书本已经出来后,那些我不认识的人(其中一个部分)是有替我感到高兴。(我觉得也是因为不认识,所以没有表现得太坦白)
那些认识的,差不多全都以为我发了!
今天这个说要我请他到高级餐馆吃饭才买书,明天另一个直接伸手要免费的,后天再来一个大老远打电话来,也是要免费的书,而且我包邮费。不送的话,还会被奚落。你说,这个到底是什么世道?
你以为卖一本书可以挣多少钱?卖书可以发的话,全马来西亚人都去写书了!
出书不是中六合彩,明白吗?我中六合彩的话,我不会让别人知道,不然会被人打抢;出书的话,不能不让人知道,但让熟人知道的话,他们会来打抢。

那,我们回到刚刚的话题。你认为怎么样才算是作家?
我知道答案的话,现在还需要想吗?你也真是的。老是问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。

几分钟后。

.....那,你有结论了吗?
结论是没有,但是整理出了一个概念。

沉静一片。几分钟后。

.....你..你不舒服吗?
....你才不舒服!

你怎么没继续陈述那个概念到底什么!?
我以为你会继续问嘛!

.....那,是哪个概念?(这个人的脑袋肯定有问题)
如果一个人曾经在任何的公共平台(书本,杂志,报章,...)上发表过至少一篇文章/绘画/其它,那他是不是作家?
对我而言,Facebook和Twitter也算是一个公共平台,如果我在Facebook的状态里头输入“我出书了,但我被打抢”,然后发送出去,那么我已经算是在一个公共平台在发表了一段话。以这个逻辑来看,Facebook有7亿5千万个用户,那么我们的世界至少有7亿5千万个作家(超过十分之一的世界人口)。
你也许会说,“我出书了,但我被打抢”只是一句话,不算是文章。那么,怎么样才算是文章?字数的多寡?超过1000字?

所以,在网路的世界里,几乎每一个人都是作家。你只要在blog里头随随便便写一两句;懒惰点的,随便找一个blog,针对一篇文章写一些留言;更懒的,直接在Twitter上面写下“留下这段文字的那一刻开始,我已经是一个作家了”。

.....我觉得你的逻辑很荒谬....
有什么荒谬的?我出书被人打抢,难道那些打抢我的人就没有觉得自己很荒谬?

p/s:这篇杂记是针对那些在我刚出书时,打抢我的强盗的直接抗议。里头对于作家身份的观点,只是为了点缀,胡闹一下,不要当真。

8 comments:

啦啦仔 said...

施主仍未看破红尘呀~~善载~善载~
哈哈~~

和熙 said...

啦啦仔:其实我本身已经预料到会有这些情况出现,只是没想到会比想象中的严重。
想想看,以马来西亚的阅读率统计,每人平均一年看两页书(如果没记错)(我怀疑这个统计把幼儿园,小学,中学的课本都算在里头),有多少个人会去消费书?所以,看到你出书,就要你送书咯。

啦啦仔 said...

你太善良啦,我有一个朋友出书是逼我买的。。。虽然我不是很想买。。。
嘿嘿,你这种不 hard sell的人家才买的甘心。

和熙 said...

卖书也可以force sell,还是第一次听说。

lyvia said...

哈哈,我不是!我有看书的!我买了一些backpacker写的书,你的是其中一本。。。

agnes&艾尼丝 said...

哈哈哈....不好意思,请容许我在这里大笑,你的文章很有必要那么幽默感吗.迟点经过书店会去买你的书啊,有机会一定要你的签名,现在继续在你的BLOG挖挖看有什么料(不好意思,有目的性的,来看看你以前义工的相关资料.先知会主人了),对了,回头也去加你的FB好吗?你FB又多一个陌生人了,如果你愿意.

和熙 said...

没问题。你add我吧。

YH said...

个人认为,当兴趣变成工作时,可能你就不再当它是兴趣了。
(我就是这样的人,希望你不是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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